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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汽车租赁告诉您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19-07-23  【浏览次数】61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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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较迅速,运输行业已经可以说是四通八达,因此呼和浩特汽车租赁地工作人员行业地发展也是比较快地,与此同时候在货物运输发生合同纠纷地时候该怎么做呢,这样地合同纠纷也是越来越多,遇到这样地情况怎么处理呢,一下就是关于呼和浩特汽车租赁地工作人员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地相关介绍,可以了解一下。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现在越来越常见,出现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以下是一例经典地货物运输合同纠纷,通过针对此案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当中涉及了许多处理过程地典型问题。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情

  a司与m司签订了二甲基硫醚地外销合同,并约定m司向a司买入二甲基硫醚地具体数量、金额和付款方式。a司为履行外销合同与b司签订了货运代理合同,约定由a司向b司支付所有代理费用,b司为a司出口地二甲基硫醚办理报关与订舱手续,并约定了最晚出运日期和提单上最晚地装运日期,如未遇到不可抗拒因素,b司应该承担责任和由此造成地损失。为此,a司将货物送达双方指定地仓储站并向当地海事局申办了危险货物出境托运手续,b司也向a司出具了提单确认通知书。后由于b司委托地托运人s船公司拒绝运输涉案货物,货物未能出运,一直存放于当地一仓库中。一段时间后,a司又与h司签订购销合同,以低价将涉案货物转卖,并负担了所涉地运输费和之前地仓储费。a司认为,上述过程中其遭受地种种损失均应该由b司来赔偿,遂将b司告上了法庭。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审判

  本案系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原告和被告在合同中约定了被告应该为原告办理出口货物地报关与订舱手续及最晚出运日期。但被告未能将货物按期出运,显然构成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作为专业地物流公司,在未了解s船公司能否运输二甲基硫醚之前,贸然与原告签订了货运代理合同,在货物未能按期出运时候,亦未及时候履行通知义务,以采取相应该措施减少损失。故由此产生地相应该损失,属于被告应该承担地商业风险。被告称s船公司地拒载行为为不可抗拒地因素,其未履约属于情势变更地抗辩,于法无据,法院不予采信。

  被告应该承担地赔偿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违约损失应该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地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候预见到或者应该当预见到地因违反合同所造成地损失。被告作为货代公司所能预见到地损失应该为因货物未能出运造成原告地利润损失、外贸合同地违约损失、退税损失等。上述损失原告已充分举证,法院亦已支持。关于货物差价损失,规定了减轻损失规则,即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该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地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地,不得就扩大地损失要求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呼和浩特汽车租赁地工作人员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地相关内容地介绍,可以了解到在进行货物运输地时候,关于运输合同会出现一些纠纷问题,以上做了一些案例分析,相信对你会有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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