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府管理部门与呼和浩特租车公司之间的关系,核心问题是市场准入和经营权配置问题。据介绍,一段时期内,一些地方采取了呼和浩特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办法,在具体操作中,或实行定额征收,或实行招投标,或实行拍卖。在当时的条件下,起到了宏观调控市场的作用。
但后来由于经营权有偿使用过程中出现偏差,加上油价不断上涨。国务院明确要求一律不得新出台呼和浩特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会议代表认为,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妥善处理好过去遗留的问题,避免不同经营者之间因有偿使用费不同产生不公平竞争。
二是呼和浩特租车公司和驾驶员之间的关系,核心问题是呼和浩特租车产权和利益分配。目前,有很大一部分呼和浩特租车实行的是挂靠经营和“买断”经营模式,驾驶员是事实上的投资者,但以公司名义注册,造成呼和浩特租车产权不清,利益分配不明,引发矛盾。
三是合法营运的呼和浩特租车承担着法定的和道德的责任,其正当利益应当受到保护。但目前各地普遍存在着大量的没有合法营运资格的黑车。
四是油价与运价的关系,核心问题是不断上涨的油价与相对稳定的运价之间的不协调。近年来,国际市场石油价格不断攀升,导致国内成品油价格频繁调整。油价上涨对交通运输业,包括呼和浩特租车造成很大冲击。政府管理部门考虑到呼和浩特租车运价影响大、涉及范围广,因此对呼和浩特租车运价调整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死运价对活油价,油价上涨造成的成本增支难以及时转移,主要由上呼和浩特租车驾驶员或呼和浩特租车公司自行消化。